由於新聞的炒作,這幾天有好幾個朋友問我什麼是PMMA,還提到新聞中誇張的什麼三倍強度。我疑惑了老半天,最後發現報章翻譯PMMA的譯名副甲氧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amphetamine )是錯的。PMMA應該是副甲雙氧基甲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methamphetamine),兩者雖是近親卻還是有重要的差異。為了省卻每次有人問都還要從頭到尾打字一遍,我想還是在這邊稍微介紹他們吧。
首先談談PMA。PMA並不是什麼新玩意,在台灣開始流行E的初期,這種藥物就已經在街頭流通數次。PMA經常被當成E來販賣,就像安非他命或是K;少數黃色的藥丸,以及白色三菱、白色小精靈,都有很高的機率是PMA。在歐美PMA從1972年起就已經有死亡案例,也因此促使美國在1973年將PMA列入Schedule 1(1973年MDMA甚至還沒開始流行)。
PMA之所以危險,最大的導因來自兩點:於有效劑量和危險劑量差距太低,以及作用時間太緩慢。由於PMA普遍被認為是危險的藥,因此目前並沒有任何恰當的娛樂建議劑量。根據PIHKAL的記載,建議劑量是50-80mg,常見的街頭劑量則是不超過50mg。在60-80mg以上時,PMA有很高的機率造成體溫調節失控而過高,並可能進一步引發熱衰竭。PMA的生效通常會比MDMA慢三十分鐘,這使得使用者經常誤以為自己吃得不夠而追藥。累計100mg左右的劑量明顯已經超過危險警戒,這也就是PMA造成如此多死亡案例的原因。
接下來看PMMA。作為PMA的近親,PMMA有著與PMA相當類似的藥性,包括生效慢以及容易補過頭。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PMMA的街頭劑量通常是100mg,這已經是PMA非常致命的劑量。如果有人混淆這兩者,後果將十分危險。PMMA的使用者經驗報告多半都是【痛苦的經驗】,包括因為生效太慢追藥導致OD,36~48小時無法入睡,瞳孔極度放大,以及超過八天的睡眠問題。到目前為止,PMMA仍是比PMA更加少見的藥物,但偶爾也會被當成E來販賣。
看完這些資料,我覺得PMMA與PMA整個就是爛藥,只要一出現在街頭就會造成災難(所以才會少見吧)。我僅在這裡提供一些建議,希望能協助大家獲得相對的安全。
1.適當休息。避免長時間過度運動,每隔一段時間應該離開悶熱的場所,休息降溫並補充水分。
2.注意體溫。一但發現自己或朋友體溫急速升高無法下降,並且開始有不適、暈眩無力甚至失去意識的危險時,請立刻送醫急救。不要相信偏方,喝牛奶並沒有任何急救效果。
3.彼此照應。急速的體溫上升會帶來強烈的暈眩感,但是可能會有些人把這種暈眩當成是【茫】,而忽略了可能的危險性。朋友之間應該盡量彼此照顧並確認對方狀況,以防延誤送醫時間。過去曾經發生過有人以為朋友茫掛了,結果是真的快掛了的慘劇。
4.避免追藥。至少避免在剛服用的一兩個小時間連續追藥。PMA的大部分死亡案例都是因為追藥造成的。
5.適當喝水。喝水時不要牛飲,適當即可。最好是喝運動飲料,以防止體內電解質失調造成水中毒。
此外,相關單位應該公佈這些案例所使用的藥物的照片,以防止更多的使用者繼續使用這些有問題的藥…當然,我是指如果這些【相關單位】有那麼聰明的話。
PMA小檔案(以下資料翻譯自Erowid網站)
學 名:Paramethoxyamphetamine
4-MA
4-甲氧基安非他命
副甲氧基安非他命
常見俗稱:Chicken yellow,Chicken Powder
劑 量:由於死亡案例太多,所以無法歸納出建議劑量…
管制狀況:在台灣目前PMA是二級管制藥品
效 果:請注意這些效果會因人而異
正面效果
增加精力
輕微的視幻
中性效果
改變意識狀態
瞳孔放大
眼球不規則運動
負面效果
痙攣
體溫升高
血壓升高
心跳加速
呼吸困難
噁心想吐
抽筋、昏迷、死亡
※PMMA目前使用報告比PMA更加缺乏,因此沒有辦法做出具體的說明。但根據Pihkal的記載,PMMA與PMA的特性相當類似,而國外也有文獻將此兩者相提並論。PMMA目前在國內尚未列管。
爛藥還真多阿orz
人生是很無奈的啊啊啊
昨晚在Tiesto吃到奇怪的東西
六角楓葉
不是E,很怪,發得慢,我以為之前的E退了
結果在回家的計程車上
速度轟隆隆從耳邊飛快爆開
暈眩加痙攣
回家後吐了
玩到現在我還是第一次吐
不禁覺得是不是吃到你講的鬼東西
我查到了
是2C-B
上次也貪便宜拿到一顆六角楓葉
後來多虧龍學妹提醒去查資料
臨時換回去說 = =
2CB去年起台灣已經列入管制藥品了
要注意喔
2CB的危險性
嚴格來說和這篇文章講的PMA或PMMA都算低了
請問一下如果持有或販買pmma這樣有罪嗎?
會有多重呢?
我想多了解這方面的資訊….
請幫幫無知的少女吧!!感謝好心人….
PMMA去年底已經增列為二級管制了
但他只列為第三級毒品
罰則請看這邊
http://www.nbcd.gov.tw/prop/poison/all_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