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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 8, 11:26 PM

假鳳虛凰有感而發


(這張圖只是好玩!
和文章內容無關!!)
這一陣子
一個認識兩年的大陸朋友即將步入禮堂
而自己的婚姻壓力也越來越重
因此對於聽到有同志結婚被拆穿這個話題
感觸特別深

我認為同志的婚姻問題
可以分為兩個方向來看
一個方向看待自己
一個方向看待別人
對於自己
無論遭遇家庭多大的壓力
都應該想清楚與異性的婚姻本身牽連範圍太廣
特別是在另一半不知情的狀況下
如果沒有把握能讓另一個人幸福
甚至自己也已經預見未來不幸
那麼何必明知山有虎 偏往虎山行
還拖另一個人(有可能更多)下水

自己的痛苦自己扛
我相信這才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
更是身為一個長期被壓迫者應有的慈悲
同志的婚姻問題從來就不簡單
但是有一些基本原則還是必須掌握

但是 對於別人的問題
我卻覺得不應該過於苛責
在我看來
同性戀婚後偷吃與異性戀婚後偷吃
並沒有任何不同之處
雖然進入婚姻的男同志
常常不能在婚姻中付出足夠的愛
但是異性戀因為寂寞 金錢 權力也大有人在
平常也不見有人大加撻伐
甚至還有許多人以此為傲
(例如少奮鬥三十年的說法)
為何男同性戀結婚就突然變得罪該萬死?

人之所以為人
就是因為我們都有弱點
也都有怯懦的時刻
男同性戀在性別上畢竟還是男性
即使進入婚姻
仍然享有男性的優勢
因此我不特別認為進入婚姻的男同性戀是需要保護的弱勢
但是愛情之於婚姻的價值
在異性戀的世界早已崩潰
同性戀沒有必要替異性戀背負忠貞的十字架

因此
對於這件事情
我的看法是
如果你是一個堅守傳統婚姻價值的人
那麼你頂多能夠像責備異性戀中那些不貞的人般責備他
如果你本來就覺得不貞是可以原諒的
那麼你就更沒有理由因為他是同性戀
而特別要跳出來宣示自己的道德恐慌

PS.
我知道
這個版面荒廢了快三個月了
(團長 我給你謝罪m^^m)
由於這一陣子在北京一切都還沒安頓
只怕這裡還是得繼續這樣一陣子
但是我會慢慢回復灌水量的
(其實本來也沒多少水-___-)

[時事] 引用(0)

引用


迴響

那,娶我吧...

由 hussard 發表於 August 9, 2004 11:36 PM

Still Need law For Same-Sex Married--U.S. Ban Again....

Well!!--Some day Over the "Rainbow"--may Okinawa Independent will be "Most Helpful" For Same-Sex-Married State....

Raven in Bay 發表於 August 9, 2004 8:46 AM

其實在那話題還發燒時就看到的你的文,也因此好好地想了一想這個問題。

我算是那種典型的,對於跟女人結婚的男同志很不諒解的人。
畢竟,這樣的婚姻,的確存在著欺瞞。
對女方坦承相告自己愛的是男人,而知道這個男人愛的是男人還願意跟他結婚的女人,這樣的男同志跟異性戀女人組合的婚姻,事實上並不多。
我們所見到的跑去結婚的男同志,最常見的,還是那種為了不想背負同志身分帶來的壓力而去選擇假裝當個異性戀的情形,這是事實。其實,在我看來,也只有這種情況下的婚後與配偶外的對象進行性行為,才能稱得上「偷吃」。

想想看,如果是那種坦承相告後還選擇要結婚的組合,對於性的需求如何解決應該也會有所協議?要這個對女人沒興趣的男人從此以後不找男人解決性需求?我想,這聽來就可笑吧?

所以你所說的那種情形,其實並不存在。
問題並不在忠貞與否,而是交易不老實。

由 nt 發表於 July 19, 2004 6: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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